
致印度驻美大使馆的信
时间:1966年5月28日
地点:纽约
秘书
印度驻美国大使馆
华盛顿特区
亲爱的先生,我谨告知您,德里印度储备银行外汇管制官指示我将信件寄给印度政府经济事务部财政部,以获取印度外汇释放。
按照他的建议,我谨向您呈上上述致印度政府财政部的信函,请转发至印度,不胜感激。
请确认收悉,预致谢意。
您忠实的,
A.C. 巴克提韦丹塔·斯瓦米
请转发至印度,不胜感激。

时间:1966年5月28日
地点:纽约
秘书
印度驻美国大使馆
华盛顿特区
亲爱的先生,我谨告知您,德里印度储备银行外汇管制官指示我将信件寄给印度政府经济事务部财政部,以获取印度外汇释放。
按照他的建议,我谨向您呈上上述致印度政府财政部的信函,请转发至印度,不胜感激。
请确认收悉,预致谢意。
您忠实的,
A.C. 巴克提韦丹塔·斯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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