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绝对首神纯粹的仁慈之外,再无其他途径可脱离这愚昧之汪洋大海。灵性个体虽其本性较物质自然更为优越,然因关联所系,他仍是依赖性的,且比物质自然更为弱小。绝对首神乃一切众生之创造者、维系者与拯救者。无数灵性个体乃是无限小者,而首神乃是无限者。因此,无限小的灵性个体从属于无限者,并且如此,他在超然层面乃是绝对首神的永恒仆人。至尊灵性首神乃是一切众生之终极归宿。此物质世界乃物质能量所构建,而灵性个体之物质存在,犹如囚徒,实为一种惩罚。此惩罚源于灵性个体对首神的遗忘。因此,除非复苏其对于首神的知觉,否则灵性个体无法从愚昧的掌控中获得解脱。那些已忘却与首神之关系者,仅是此物质世界之囚徒;而那些未曾忘却他者,乃是已解脱的灵魂。
“被物质能量所束缚的受制约灵魂,若他能通过苦行与服务而祈求,便可藉由首神的仁慈,摆脱此牢狱生活。世间伟大的圣贤与救世主们,已为灵性个体之自我觉悟设计了种种途径与方法,所有这些方法可归为三类不同之道,即:功利性工作、知识与奉爱服务。
“在功利性工作中存有许多细分,诸如四社会阶层与四灵性阶段之体系、祭祀、苦行、布施、忏悔以及诸如此类种种。且有诸多经典,其中阐释并说明了上述所有功利性工作各自的结果。若对这些结果再次加以分析与审视,我们便可理解,诸如提升至天堂星宿的生命形态、此物质世界的富贵荣华、权势、从苦难与疾病中解脱,或获得更高层面的服务机会,乃是上述功利性工作的最终结果。而通过区分出那更高层面的服务标准,我们仅能将其余所有结果视为物质世界之一部分。如此,所有通过履行功利性工作而获得的、属于物质能量范畴的结果,皆是短暂的,且终有耗尽之时。在物质能量所创造的世俗时间与空间的序列中,万物皆受自然律法所限。因此,所有这些有限的获取物,无法在我们试图摆脱受制约生命的过程中给予帮助;相反,这些功利性工作所带来的短暂善果,只会将我们更牢固地束缚在物质能量的限度之内。
“获得更高生命形态的终极目的,乃是为培养与履行更高职责获取充足的时间。印度教宗教所引入的四社会阶层与四灵性阶段之体系,旨在塑造相关履行者的品格,以承担更高职责,从而给予他们充分的机会以培养灵性知识。因此,若有任何人,即便在获得了更高生命形态以及充足闲暇之后,仍未培养此更高职责——即灵性知识与哲学的修习——那么,依据《圣典博伽瓦谭》的观点,在此方向上所耗费的劳动与精力皆是徒然。且在多数情况下可见,那些在付出艰辛劳动后获得充分休息与安逸的人,大多将由此获得的宝贵时间与能量,挥霍于灵性修养之外的各种事务中。此事实确凿地证明,功利性工作无法给予任何人终极的善,即从受制约生命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那能区分物质与灵性的高等灵性知识之修养,亦无助我等达成最高目标。通过此种灵性生命的修养,个体仅能觉悟到自我有别于粗糙物质,并能理解灵性灵魂超然于物质之上,因为对此事实的愚昧使其被迫承受受制约生命的严酷。此种自我觉悟或可助人达至物质与灵性存在之间的边缘境地,然此并非意指真实的灵性生命及其灵性活动;若无此灵性活动,灵性灵魂无法获得至高无上的喜乐。此种生命的边缘状态或可称为自我满足的生命,以区别于自我觉悟的生命——后者意味着投入灵性世界的超然活动中。若无此自我觉悟(即对灵性活动的依附),自我满足并不结出任何实质果实。
“灵性活动的品质是如此具有吸引力,以至于它能吸引甚至最为自我满足的灵性主义者,从而使他们投身于有别于物质活动的灵性活动之中。
“因此,当功利性工作的结果能提供充足闲暇以修养灵性活动与灵性知识时,唯有在那时,功利性工作或灵性知识之修养,方可被接纳为达至终极目标之途径。因此,唯有奉爱活动能引领我等通向灵性活动,别无他途。在奉爱活动指引下的功利性工作或灵性知识,或可对灵性活动有所助益;然而即便没有功利性工作或灵性知识之助,奉爱活动本身亦能助我等获得灵性生命。
“至尊人格首神圣奎师那曾告知乌达瓦:即便是无任何果报欲望的功利性工作,抑或灵性知识、社会阶层与信仰体系、经典研习、苦行,乃至弃绝,皆无法如奉爱活动本身那样使他满足。”
(由编辑(圣帕布帕德)自孟加拉语转化为英文。)
